第66章 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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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好,到时我给你们挑最结实的。”

  活鸡拎回家,当场杀鸡拔毛,这一步常霄也不会,多亏曾如意在大伯家操持许多年灶上事,杀鸡宰鸭眼都不眨。

  常霄被他指派去烧水,等水开始冒泡,出门一看,发现活蹦乱跳的鸡已经歪了脖子,鸡血留了一碗。

  而曾如意手上还沾着几滴鸡血,听见身后的声音,面不改色地回过头。

  常霄端上热水,看小哥儿埋头拔毛,本想上手帮忙,却被小哥儿拦住了。

  曾如意知道常霄没怎么做过类似的伙计,他也不是很想让常霄做。

  以前执笔的修长手指,现在变作摇拨浪鼓的,也依旧漂亮好看,但要用来拔鸡毛,就有些暴殄天物。

  再说鸡毛一烫味道难闻,遂用手指了指旁边的鸡血,比划了一个往上撒盐的动作——手指尖轻轻搓搓搓。

  “鸡血要做菜?”

  常霄一眼看懂,小哥儿眨眨眼。

  得到肯定答复后,他端着鸡血去加盐,这样可以令鸡血凝成鸡血豆腐。

  一鸡三吃,鸡肉切块炖了锅芋头鸡,鸡杂炒腌菜,鸡血炒韭菜,外加一道酱烧冬瓜,一道凉拌胡瓜,由于孩子多,还特地蒸了碗嫩嫩的蛋羹。

  四个大人三个孩子,上桌六个菜,能吃饱不说,瞧着也不掉价。

  且常霄现在卖酒,酒坛子空了就再去进货,是以家里永远不缺酒。

  弗一开席,四只酒碗就全给斟满了。 ↑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