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(1 / 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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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按礼貌来说,收了别人的礼物,就该穿戴给送礼的人看看。
不用说,荆笑路明白丛怒森也在期待这个。否则干吗又送高跟鞋?这么刁钻的款式,崭新非二手货,在末世,很难不是花时间特地定做的。
但荆笑路可不打算主动跑到天地基地去见丛怒森一面。
要见,也起码得有个正事当借口吧?没找到借口,他暂时就不去。
不过见总是要见的,得想出来个借口,免得丛怒森百分百得意。
对待高跟鞋这东西,荆笑路是无好感无反感,无可无不可,但穿熟了。回家基地流传着一个谣言:荆笑路酷爱高跟鞋,在休假日经常穿。
这广泛而经典的谣言,害得荆笑路时不时会收到丛怒森以外的人送的高跟鞋。
他当然辟过谣,起初解释:“我不特殊偏好鞋跟。”然后因为他年复一年地穿,辟谣失效。他更换直白说辞:“不要送我高跟鞋。”然后依然有人坚定地认为他只是不耐烦其他人送的礼物审美不好、款式难看,自己送的款式一定能入他眼。
荆笑路通常不想把异能浪费在这些琐事上。
所以一旦被纠缠,怎么解释对方也听不懂,或是假装听不懂,荆笑路索性把礼物原样丢回去。一级不耐烦用递的,二级不耐烦就踢还鞋子,三级不耐烦——惟有遇上明知故犯的累犯——才会砸回扔回对方身体上。
这不过分吧?明知故犯嘛。
结果这也能被谣言传成:他会把一些穿腻了的高跟鞋随手赏给追求者。
去年有一天,基地里有个小男孩专程找到他,欲言又止好几遍,荆笑路当时以为顶多是来表白的。谁知小男孩踌躇不安好半天,抬眼给他来了一句:“荆哥,我知道我没什么机会的。但我这周满十八岁了,你能不能……也给我一双高跟鞋做纪念呢?”
荆笑路只能说:“……滚。去干点健康的事。”